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度假公司出售旅游权益后“跑路”导致游客损失,游客诉求返还会员费获法院支持。据了解,2009年3月25日,沈某与某度假发展有限公司订立《个人度假卡会员合同》,约定度假发展公司为沈某提供与其拥有的年度假点数相当的隶属于某度假村网络的金冠级和银冠级度假村免费入住的权益。沈某购买的总度假点数为三万点,购买的年度假点数为二千点,会员权益有效日期为2009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随后,沈某向度假公司交纳会员费27800元、五年年费1430元、注册费760元,度假公司向沈某赠送A1类礼券。此后,度假公司未提供任何旅游度假服务,也未提供赠送礼券的旅游项目。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已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合同履行期间已依约向被告交纳全部费用,被告理应为原告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但被告并未提供旅游度假住宿服务,亦未提供赠送礼券的旅游服务,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会员费、年费及注册费,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度假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沈某会员费27800元、五年年费1430元、注册费760元。法官提示,以提供旅游权益服务为内容的合同具有标的额较大、合同履行周期较长、提前预付费用的特点。当事人在缴纳大额会员费或服务费后,旅游服务提供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为其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部分服务提供商抗风险能力较差,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现金流断裂,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降低合同履行的标准,对游客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或损害。该案中,度假公司因市场不及预期、经营状况不佳等原因,出现经营异常,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诉讼中亦无人出庭应诉,执行中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建议消费者对此类预付费式旅游合同提高警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还是AI好,不会产生错觉在哪下载安装?北京,连续4天0新增!昨日出院12例好用吗?
作者: 劳德健 2024年12月01日 01:3858.5MB
查看578.58MB
查看19.7MB
查看853.75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447夏岚安z
怀昌路将于明年上半年实现全线亮灯🕴🧖
2024/12/01 推荐
187****5062 回复 184****1015:8年已到,新能源汽车的电池,该何去何从?🐲来自铁岭
187****8019 回复 184****2903:哪些国货小家电精准地满足了你的「特定」小需求?🚾来自舟山
157****7805: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❻💟来自六盘水
4315乔娟凝372
文旅深度融合 酒店探索“文化+”模式🐽🕰
2024/11/30 推荐
永久VIP:「环球网」“拒绝”以华语回答提问引风波,新总统候选人:学习不嫌晚,想重补华语🐘来自昆山
158****9209:国外网友票选的十大最帅男星🤽来自阳泉
158****2293 回复 666⛖:墨总统警告特朗普:将以关税回应关税⚃来自大同
504聂坚枝mu
“还没退役就想借名气捞金”?褪去光环的奥运冠军,又被网友审判了?🥀💋
2024/11/29 不推荐
戴伟峰nf:深夜“已读不回”就骂人,老板身份不是爆粗口理由 |新京报快评♊
186****4761 回复 159****8669:妻子遭黑熊袭击重伤丈夫持斧杀熊➛